关于“海南文昌商业发射配套码头项目(勘察设计)”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受文昌市交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由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海南文昌商业发射配套码头项目(勘察设计)标,于20**年11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第01号补遗书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或补充说明,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一、原
招标文件第4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按投标人(或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在近5年(20**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或承接过重大件码头工程改造设计业绩(含EPC设计业绩)的个数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6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加盖单位公章”。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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